近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公告,將黨參、肉蓯蓉(荒漠)、鐵皮石斛、西洋參、黃芪、靈芝、山茱萸、天麻、杜仲葉等9種物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(以下簡稱食藥物質)目錄。
在我國傳統飲食文化中,一些中藥材在民間往往作為食材廣泛食用,在現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中,規范為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。本次公布的黨參等9種新增食藥物質,主要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》,充分考慮其在我國的傳統食用情況、地方需求以及國際管理經驗,并經生產經營試點和風險監測,綜合論證確定。
黨參等9種物質作為食藥物質,建議按照傳統方式適量食用,孕婦、哺乳期婦女及嬰幼兒等特殊人群不推薦食用。傳統方法通常指對原材料進行粉碎、切片、壓榨、炒制、水煮、酒泡等。作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時,應當按保健食品有關規定管理;作為中藥材使用時,應當按中藥材有關規定管理。
本次黨參等9種物質新增納入食藥物質目錄,完善了食藥物質作為食品的安全指標,如鉛、鎘、砷、汞、二氧化硫分別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方法測定,農藥限量應符合農業農村部的相關規定等。
本次黨參等9種物質經各地廣泛試點論證后新增納入食藥物質目錄。2019年11月,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市場監管總局聯合下發通知,允許黨參等9種物質開展食藥物質生產經營試點工作。內蒙古、浙江、貴州等省份在此基礎上詳細制定了開展生產經營試點的工作方案,明確了生產加工、經營銷售、風險監測等內容,并制定了試點食藥物質地方標準。
此次食藥物質目錄的擴大,延伸了產業鏈條,壯大了產業規模,激活了市場潛力,促進了特色產業多渠道發展,將各地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,鞏固了脫貧攻堅成果,滿足了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健康需求。